本文聚焦四川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崔保华涉嫌受贿一案,详细介绍了案件的进展情况,包括被逮捕决定,同时阐述了崔保华的个人履历、违纪违法事实以及最终受到的党纪处分等内容。
据最高检4月3日发布的消息,四川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崔保华涉嫌受贿一案,已经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完成调查工作,并移送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以涉嫌受贿罪对崔保华作出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
崔保华 资料图
公开的简历信息显示,崔保华出生于1958年11月,是山东巨野人。他在197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于1976年12月参加工作。崔保华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拥有研究生学历以及管理学硕士学位。
崔保华长期在四川省任职工作,曾担任过眉山市委副书记、市长,遂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重要职务。
在2012年9月,崔保华开始担任四川省委统战部部长一职。到了2013年1月,他不仅担任四川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还兼任省委统战部部长。2015年4月,他任四川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2017年1月,崔保华任四川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2017年5月任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直至2022年1月,由于任职年龄达到上限,崔保华本人提出请辞,不再担任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委员职务。
然而,在2024年8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崔保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式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3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再次发布消息,崔保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通报指出,崔保华丧失了理想信念,背弃了初心使命,不仅对抗组织审查,还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规划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崔保华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了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而且,他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十分严重,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必须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崔保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也一并移送。
本文围绕四川省政协原副主席崔保华涉嫌受贿一案展开,介绍了案件进展、崔保华的履历、违纪违法事实及最终处分。崔保华从一名高级官员堕落为违法违纪分子,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纪国法,警示公职人员要坚守初心,廉洁奉公,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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