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游客刘先生20多年前私自捡拾泰山石带回家乡,多年后意识到错误主动归还,在景区多部门工作人员帮助下泰山石重回中天门河道内的事件,同时介绍了保护泰山石的相关法律法规,强调保护泰山石应成为社会自觉。
在3月29日上午,泰山景区呼叫服务热线接到了一通意义特殊的求助电话。打电话的是来自河南的游客刘先生,时间回溯到20多年前,那时刘先生来到泰山游览。当他行至中天门附近河道时,一块泰山石映入眼帘。这块石头大概有四五十斤重,其表面光滑,质感温润,在阳光的照耀下隐隐散发着独特的光泽。刘先生一下子就被它吸引住了,当即决定将其抬上车,然后运回到自己家乡,摆放在公司的院内。
随着时间的推移,刘先生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逐渐增强。他开始意识到,自己当年私自捡拾泰山石并运走的行为,可能已经触犯了法律法规。这种认知让他内心深感不安,于是他下定决心,主动联系泰山景区,要求将泰山石放归到它原本的地方。
得知刘先生的情况后,景区呼叫服务中心、景区客运公司、中天门管理区、中天门执法大队、景区消防队等多个部门的工作人员迅速行动起来。他们紧密配合,先是将这块泰山石妥善地装上大巴车,然后一路小心翼翼地辗转搬运。经过一番努力,这块泰山石终于回到了它“出生”的地方——中天门通天桥下的河道内。
实际上,保护泰山石是每个人的责任。为了严格保护泰山的生态环境,维护泰山石所承载的深厚文化价值,山东省、泰安市早在多年前就发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通告。这些规定明确指出,在泰山石保护区内,严禁任何形式的泰山石开采行为。依据《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在泰山风景名胜区内捡拾带离泰山石的,由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刘先生能够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归还泰山石,这种行为值得大家肯定和学习。泰山石是泰山山脉不可再生的资源瑰宝,它见证了岁月的变迁,承载着泰山的历史文化。如果大家都随意采挖捡拾泰山石,真如人们所说“一人一块石头就把泰山搬空了”。
保护泰山,走生态文明之路,这是我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出新的发展动能。我们应该让保护泰山石成为一种社会自觉,让那些采、售、运、存泰山石的不法行为无处遁形。
本文通过讲述河南游客刘先生20多年后主动归还泰山石的事件,介绍了保护泰山石的相关法律法规,强调了保护泰山石对于维护生态环境和文化价值的重要性,呼吁人们将保护泰山石内化为社会自觉,共同守护泰山的生态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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