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价格治理机制,中国开启市场活力新篇章,中国价格改革新举措,市场机制活力再释放

本文聚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阐述了中国价格改革的成效、继续深化改革的必要性,以及《意见》在提高价格治理水平方面的思路和举措,分析了其对市场和社会的积极影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众多专家表示,随着中国价格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场机制的作用将得到更为充分的释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可谓是资源配置效率的“牛鼻子”。灵敏且可信的价格信号,在引导要素高效配置、促进供需平衡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近10年来,中国价格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目前,全社会97.5%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已由市场形成,这一举措极大地优化了资源配置。同时,基本建立了以“准许成本 + 合理收益”为核心的政府定价制度,搭建起了科学定价的“四梁八柱”。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年均涨幅保持在1.6%左右,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站在“十四五”规划末期,展望“十五五”规划以及更远的未来,中国深化价格改革仍然十分必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邓郁松指出,2024年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了1.35万美元。从国际经验来看,当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后,要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就需要优化经济结构,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这就要求推动要素更顺畅地流动和更高效地组合。

邓郁松强调,中国完善价格治理机制,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地结合,实现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自由流动,有利于激发全社会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正是此次《意见》提高价格治理水平的总体思路。通过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创新重点领域价格引导机制、完善价格调控机制、优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这四个方面,中国将在价格治理中实现“市场有效、调控有度、监管科学”。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郭丽岩注意到,《意见》提出“市场有效”是高水平价格治理机制的首要特征。根据市场竞争水平和发育程度以及不同产品属性,在重点领域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紧密结合。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且“有形之手”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立规建制与兜牢底线方面。

例如,《意见》部署了“完善促进均衡可及的公共服务价格政策”,其中涉及养老、育幼、教育相关分类收费标准等民生重点关切;同时还强调对困难民众基本生活的兜底保障,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等。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决策咨询部综合形势处处长刘志成表示,《意见》鼓励供需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充分体现了相关领域市场化改革的导向。随着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市场环境不断优化、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不断健全,“市场有效”这一价格治理的核心要求将进一步落到实处。

刘志成同时提到,市场具有自发性,有时会出现失灵的情况,需要充分发挥有为政府的作用,有效规范价格秩序。如《意见》对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等作出了具体部署。

此外,政府还肩负着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等重任,也需要用好价格政策工具,发挥价格杠杆在市场引导、产业布局、创新引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郭丽岩认为,持续激发创新动力与社会活力,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关键是优化生产要素的创新性配置。《意见》紧扣时代脉搏和市场诉求,提出“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促进先进优质生产要素高效顺畅流动”,释放了更好指引企业向“新”而行、向“绿”转型、向“高”攀登的价格信号。

本文围绕中国印发的《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展开,介绍了中国价格改革的成果和继续深化改革的必要性,阐述了《意见》在提高价格治理水平上的思路和具体举措,强调了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结合的重要性,以及该意见对市场、企业和社会发展的积极影响,为中国价格改革和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

原创文章,作者:云淡风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kqbond.com/archives/10319.html

(0)
云淡风轻云淡风轻
上一篇 2025-04-02
下一篇 2025-04-02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