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端州法院审结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被告人罗某出借银行卡用于“跑分”,涉及32.6万元转账提现,其中28万为涉诈资金,最终法院对其作出判决,同时法官提醒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守好“卡袋子”。
近日,肇庆端州法院成功审结了一起引人关注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人罗某做出了一个错误且危险的决定。他明明知道刘某(另案处理)介绍他把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用于所谓的“跑分”活动,却还是没有抵制住诱惑。
罗某不仅没有拒绝,还伙同刘某以及肖某(另案处理),从东莞市千里迢迢去到福建省云霄县。到了那里之后,罗某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提供给了一名陌生男子。这些银行卡被用于转账、提现等操作,涉及的资金数额高达32.6万元。而罗某为了这区区200元的获利,将自己置于了法律的风险之中。
经过相关部门的仔细核实,发现上述款项里有28万元竟然是涉诈资金。法院在经过严谨的审理之后认为,被告人罗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不过,考虑到罗某有坦白、认罪认罚的情节,法院依法对其从轻进行了判处,决定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1年执行,并且处以3000元的罚金。
这里需要给大家科普一下,“跑分”其实是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中的黑话。它指的是通过多层账户来转移非法资金的行为,其本质实际上就是洗钱。法官也借此机会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在日常生活中,不仅要严防自己被骗,更要守好自己的“卡袋子”,千万不要让自己沦为他人“洗钱”的工具。
本文通过介绍肇庆端州法院审结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揭示了“跑分”这一违法犯罪手段的本质。罗某为小利出借银行卡,最终受到法律制裁,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保护好个人金融账户,避免陷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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