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发改、财政三部委联合推动,新能源公交补贴细则落地,重磅!三部门印发新能源公交补贴细则,助力行业焕新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包括补贴的内容、适用车辆、资金管理及相关要求等方面。

近日,交通运输领域传来一则重要消息。据交通运输部官网信息显示,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以及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推动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设备的更新换代,为城市公交行业的绿色发展注入新动力。

《实施细则》中明确指出,将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对城市公交企业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以及更换动力电池给予定额补贴。这一举措充分考虑到了城市公交运营的实际情况,鼓励公交企业结合客流变化、城市公交行业发展态势等因素,合理选择更换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车长类型。具体补贴标准方面,每辆车平均补贴可达8万元;若只是更换动力电池,每辆车平均补贴为4.2万元。各地可根据自身更新车辆和更换动力电池的需求情况以及数量比例,自主确定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具体补贴标准,以更好地适应本地公交发展的实际需求。

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补贴资金主要支持两类情况。一是车龄8年及以上(即2017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二是2025年12月31日前超出质保期或不满足安全运营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各地在优先报废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基础上,还可结合资金使用情况和老旧城市公交车报废更新需求,对其他燃料类型的城市公交车进行报废处理,并更新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进一步加快城市公交的新能源化进程。

在补贴资金的管理方面,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总体按90:10的比例分担,并且会分地区确定具体的分担比例。其中,东部省份按85:15的比例分担,中部省份按90:10的比例分担,西部省份按95:5的比例分担。各省级财政需根据中央资金分配情况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省以下的经费分担机制则由省级财政自行确定,确保补贴资金能够合理、有效地落实到位。

《实施细则》还提出了相关要求。各地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的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本地的补贴标准。对于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情况,在安排补贴资金时可给予适当倾斜,以鼓励公交企业采用更优质、更人性化的公交车辆。同时,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客车生产企业、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动力电池更换服务企业与申请人加强供需对接,充分发挥规模优势,提高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公交更新的整体效果。

本文介绍了《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涵盖了补贴内容、适用车辆、资金分担比例和相关要求等方面。该细则旨在推动新能源城市公交及动力电池更新,各地可依据实际情况落实细则,以促进城市公交行业的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

原创文章,作者:江月浔,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kqbond.com/archives/17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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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月浔江月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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