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龙飞受贿一案的相关情况,包括指控的犯罪事实、庭审过程以及后续安排等。
在3月21日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内气氛严肃,一场备受关注的一审公开庭审正在这里举行。此次庭审的主角,是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龙飞,他所面临的是受贿一案的法律审判。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龙飞提起起诉指控。原来,在长达23年的时间里,也就是从2000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龙飞利用其担任多个重要职务的便利条件。这些职务涵盖了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办公厅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办公厅副主任、主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以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等。他凭借这些职务赋予的权力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重要事项上大开方便之门,从中非法收受财物,经过核算,这些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13万余元。检察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提请以受贿罪追究龙飞的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气氛紧张而庄重。检察机关有条不紊地出示了与案件相关的一系列证据,每一份证据都像是一把利剑,直指案件的核心。被告人龙飞及其辩护人则认真地对这些证据进行质证,试图从各个角度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等进行审视。在法庭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他们唇枪舌剑,各抒己见,为了正义和法律的正确适用而据理力争。最后,龙飞进行了最后陈述,他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声音中透露出一丝懊悔。
庭审接近尾声,法庭宣布休庭。审判并没有立即给出最终结果,而是选择择期宣判,让正义以更加严谨的方式到来。
此次庭审,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三十余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来到庭审现场进行旁听,他们见证了法律的公正审判过程。
这是庭审的现场图。(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3月21日中国南方电网原党组成员龙飞受贿案的一审庭审展开,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指控其在2000 - 2023年利用职务便利受贿613万余元的情况,以及庭审中控辩双方质证、被告人认罪悔罪等过程,最后法庭休庭择期宣判,同时提及有各界人士旁听。整个事件彰显了法律对腐败行为的严肃惩处,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原创文章,作者:江月浔,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kqbond.com/archives/24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