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检方求刑两年,李在明二审终获无罪判决

本文围绕韩国最大在野党党首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展开,介绍了案件的二审宣判结果,以及此前一审情况、检方指控内容等。

当地时间3月26日,韩国首尔高等法院针对韩国最大在野党党首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作出了二审宣判。令人意外的是,此次宣判直接推翻了一审判决,最终判定李在明无罪。

韩检方求刑两年,李在明二审终获无罪判决

在此之前,韩国检方一直紧咬此案,强烈要求判处李在明两年监禁。

回溯到去年11月,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进行一审时,认定李在明作为总统竞选人存在说谎行为,违反了《公职选举法》,并判处他一年监禁,同时宣告缓刑两年。面对这样的判决结果,李在明并不认同,随后便提出了上诉。

今年2月26日,李在明出席了其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二审的最后一次庭审。在这次庭审中,检方当庭再次明确提出对他判处两年监禁的要求。

检方对李在明的指控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一,检方指控李在明在2021年12月竞选韩国总统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谎称不认识城南城市开发公社第一开发处处长金文基。而金文基在就城南市一个地产开发项目腐败案接受调查期间不幸死亡,当时涉案地产项目推进时,李在明正担任城南市市长。其二,检方还指控他在2021年10月国会对京畿道政府审查中,就另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所涉用地规划问题作了虚假陈述。

本文详细介绍了韩国最大在野党党首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案的二审宣判结果为无罪,回顾了一审判决情况以及检方的指控内容,该案件从一审到二审出现了重大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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