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展开,介绍了其在劳动者权益保障和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详细阐述了人社部门在加强部署推动、做实多元调解、提升仲裁效能以及注重源头预防等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举措。
据中国气象网消息(此处信息似有误,可能不影响主体内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关键渠道,也是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秉持并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投身平安中国建设考核,还与相关部门共同发布加强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有力推动了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建设不断深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推动人社等部门入驻解纷平台,这对于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安全稳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加强部署推动
各级人社部门积极主动,通过向综治中心派驻调解组织、仲裁庭以及工作人员,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专业办理争议案件,并参与联动化解工作。以浙江省为例,其调解仲裁机构全部进驻县级综治中心,其中70家仲裁机构实现了整体入驻。四川省的调解仲裁机构也均入驻或轮驻各级综治中心,达成了省域调解仲裁机构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国已有3700余家人社部门调解仲裁机构进驻各级综治中心,其中进驻县级综治中心的有900家、乡级综治中心的有2283家。
二、做实多元调解
人社部门加强了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对于综治中心受理的争议案件,始终坚持调解先行、就地解决的原则,力求做到案结事了人和。针对劳动报酬、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适合调解的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在依法自愿的前提下,引导当事人借助调解组织以柔性方式解决问题,助力达成调解协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部门依托“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机制,搭建了调解仲裁争议多元化解平台,实现了“多部门衔接、闭环式流转、一揽子调处”的高效处理模式。同时,全国广泛推广应用争议在线调解平台,已有4.2万家调解组织、6.8万名工作人员参与提供调解服务。2024年度,该平台共收到调解申请44.8万件,完成办理39.6万件。
三、提升仲裁效能
充分发挥仲裁“前置、终结、三方、高效”的制度优势,在县、乡综治中心普遍设立接待窗口,部分县级仲裁机构入驻综治中心集中办公,开展包括法律政策咨询、劳动纠纷受理、劳动争议仲裁以及调解、仲裁与诉讼联动等在内的工作和服务,实现了“一窗受理、分类流转”,有效提升了争议纠纷的化解效率。对于调解不成功的争议案件,遵循“简案速裁、繁案精审”的原则,落实首办负责制,优化办案流程,强化办案指导。此外,还为困难群体开辟了“绿色通道”,大力推动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健全了“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工作机制。2024年度,各级仲裁机构审结的争议案件中,七成以上在调解仲裁阶段就得以终结。
四、注重源头预防
按照“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的要求,人社部门深入研判争议办理形势,及时向综治中心通报预警信息,推动相关方面及时开展排查化解工作。大力加强企业、乡镇街道、行业商会协会等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全国已建立企业调解委员会20.6万家、乡镇街道调解中心3.7万家、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6800余家。持续开展青年仲裁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健全仲裁员联系企业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政策宣传、法治体检、用工指导、以案释法等服务,切实将争议隐患提前发现并解决。
本文介绍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在保障劳动者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详细阐述了人社部门在加强部署推动、多元调解、提升仲裁效能和源头预防等方面的具体举措,这些举措有效推进了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建设,对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安全稳定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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