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围绕江西一起辅警违法案例展开,讲述了辅警赖某某泄露110警情,帮助涉有偿陪侍KTV逃避查处并收受好处,最终被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的事件,同时还提及相关法律条文并作出警示。
近期,江西法院公布了一起令人警醒的案例。一名叫赖某某的辅警,在其任职期间做出了严重违反职责的行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赖某某在担任辅警期间,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将110警情信息泄露出去,目的是帮助一家涉及有偿陪侍的KTV逃避查处。而且,他还多次接受该KTV相关人员的吃请,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他作为一名辅警应有的职业操守和法律底线。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回顾一下这起案件的具体情况。
在2023年1月,被告人赖某某被分配到某警务站工作。在工作过程中,他结识了在该辖区经营KTV的陈某某(另案处理)。赖某某明明知道陈某某在经营KTV时,存在组织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这样的违法活动,但他不仅没有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反而将110接处警信息提前透露给陈某某,让陈某某能够提前做好准备,逃避相关部门的查处。同时,赖某某还多次接受陈某某提供的吃请等好处,将法律和职责抛诸脑后。
经过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的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赖某某身为警务辅助人员,本应严格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和执法公信力。然而,他却利用职务便利包庇犯罪人员,使得犯罪人员免受查处及刑事追诉,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徇私枉法罪。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赖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在这里,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后,要给大家提个醒。如果有人利用职务之便,为违法犯罪行为“开绿灯”,那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以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不会被发现。任何试图挑战法律权威的行为,最终都将自食恶果。
本文通过讲述辅警赖某某泄露警情、帮助涉事KTV逃避查处并收受好处,最终被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的案例,强调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警示人们切勿利用职务之便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便利,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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