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遭遇超长租约,“到家了”中介是否尽责?

成都市民李先生通过“到家了”中介购买二手房,却遭遇前业主秘密签订超长租约的“一房两绑”困局,中介与前业主互相推诿责任,律师分析双方均有过错,李先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据红星新闻消息,近日,成都市民李先生向媒体爆料,自己通过房产中介“到家了”购置二手房时,陷入了“一房两绑”的困境。原来,在房屋完成过户之前,前业主竟偷偷签订了一份超长租约,而中介公司被指责未能尽到审查义务。

买二手房遭遇超长租约,“到家了”中介是否尽责?

“到家了”中介方面核实确认了李先生所购房屋存在租约这一情况,但遗憾的是,此时前业主已经失联,难以取得联系。

“到家了”武侯区负责人王先生称,他们整个购房流程都是依照正规程序进行的。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中介方也进行了产权调查,并且当时还要求前业主查询房屋的租赁备案情况。然而,前业主拒绝查询,坚称房屋没有租约,还在购房合同“无租赁”的选项处打了勾。王先生觉得,李先生和中介公司一样,都是被前业主故意隐瞒信息的受害者。他表示,如果李先生认为中介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目前,中介公司也在积极尝试联系前业主。

买二手房遭遇超长租约,“到家了”中介是否尽责?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分析认为,在这起案件中,中介和房主都存在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前房主刻意隐瞒了房屋存在租赁合同的事实,导致李先生购买房屋后无法实际居住,其购房目的无法达成,前房主的行为构成了根本违约。因此,李先生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向对方主张赔偿自己遭受的损失。而中介在为李先生提供中介服务的过程中,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没有对房屋是否存在租赁备案等可能影响购房人意愿的事项进行深入调查,存在重大过失,同样构成违约。

李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面要求解除这份购房合同,另一方面要求前房主退还购房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同时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此外,由于中介未能履行服务合同中的义务,李先生还有权要求中介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围绕成都李先生购买二手房遭遇“一房两绑”的事件展开,详细阐述了事件经过、中介和律师的观点。前业主隐瞒租约,中介未尽审查义务,双方均有过错,李先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原创文章,作者:maureen,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kqbond.com/archives/3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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