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调整,患者就医更便利!

国家6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对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包括取消门诊预交金、规范住院预交金管理等一系列举措,旨在提高结算效率、便利患者就医。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以及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6个重要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从2025年3月31日开始,全国范围内的公立医疗机构将正式取消门诊预交金,并对住院预交金管理进行规范。

回溯到20世纪80年代,为了适应当时的医疗环境和保障医疗服务的正常开展,国家相继建立了住院预交金制度和门诊预交金制度。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在不断地完善和健全,信息技术也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在这样的背景下,预交金原本所起到的相关作用正逐步减弱。

《通知》明确指出,自2025年3月31日起,公立医疗机构要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同时,对于住院预交金,要降低其额度。具体来说,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将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此项规定自2025年6月30日起开始执行。

除了对预交金的收取进行调整,《通知》还着重强调了要提高住院费用结算效率。按照原则要求,医疗机构需要在患者出院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住院费用结算工作,并且要逐步朝着24小时内完成结算的目标努力。此外,医疗机构还应积极探索推行“一站式结算”“床旁结算”“线上结算”等一系列便民结算措施,让患者在就医结算过程中更加便捷。

在保障特殊人群就医权益方面,《通知》要求严格执行现有政策中明确的脱贫人口“先诊疗后付费”举措。同时,鼓励各医疗机构依托个人征信体系,积极探索信用就医模式,为患者提供更加人性化、便利化的就医服务。

本文围绕国家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展开,阐述了取消门诊预交金、规范住院预交金、提高结算效率、保障特殊人群就医权益等内容,体现了政策对患者就医体验的关注和优化,有助于提升医疗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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