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官员王东霞:“形象工程”背后的贪腐闹剧

本文聚焦河南省宁陵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长,县政府原副县长王东霞严重违纪违法事件。详细介绍了她搞“形象工程”的具体情况,包括其任职期间的不当行为,以及她所涉及的多项违纪违法事实,最终她受到了开除党籍、公职等严肃处理。

据河南日报31日发布的消息,河南省纪委监委向社会公开通报了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格外引人关注的是河南省宁陵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长,县政府原副县长王东霞大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这一恶劣事件。

通报内容显示,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王东霞担任柘城县胡襄镇党委书记。为了应付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检查,她做出了令人咋舌的行为。她不惜花费财政资金249.62万元来打造所谓的“经典观摩路线”,对沿线21个行政村共计40多万平方米的墙体进行喷漆刷白。如此大规模的资金投入,仅仅是为了营造表面的“良好形象”,而没有真正将资金用在改善人居环境的实处。并且,王东霞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王东霞出生于1975年9月,她长期在家乡商丘市柘城县工作。在其职业生涯中,她曾担任过乡长、镇党委书记、县审计局局长等多个重要职务。2021年9月,她出任宁陵县副县长,之后又担任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然而,这些曾经的职务和荣誉,都随着她的违纪违法行为而化为泡影。

根据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此前的消息,2024年6月,王东霞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同年9月,她被“双开”。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河南官员王东霞:“形象工程”背后的贪腐闹剧

河南官员王东霞:“形象工程”背后的贪腐闹剧

通报进一步揭露,经过详细调查发现,王东霞已经完全丧失了理想信念,背弃了初心使命。她不仅搞封建迷信活动,还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搞“形象工程”。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在组织原则方面,她违背规定,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她的廉洁底线彻底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更为恶劣的是,她损害群众利益,违规收取费用。而且,她毫无纪法底线,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巨额公共财物。

王东霞的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了严重职务违法,并且涉嫌贪污、行贿犯罪。她在党的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其性质极其严重,影响十分恶劣,必须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商丘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商丘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东霞开除党籍处分;由商丘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宁陵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也一并移送。

本文围绕河南省宁陵县委原官员王东霞严重违纪违法事件展开,详细阐述了她搞“形象工程”、多项违纪违法事实及最终受到的严肃惩处。该事件警示公职人员要坚守理想信念和党纪国法底线,切实为人民服务,杜绝形式主义和贪腐行为。

原创文章,作者:逸玥,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kqbond.com/archives/8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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