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4 月 2 日美国政府宣布对中国输美商品征收“对等关税”,这一单边霸凌做法损害中方权益,随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经批准发布公告,自 2025 年 4 月 10 日 12 时 01 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加征 34%关税,并给出了不加征此次关税的条件,最后中方敦促美方取消单边关税措施解决贸易分歧。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了一则重要公告,宣布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加征关税。这一举措背后有着复杂的贸易背景和严峻的现实考量。
时间回溯到 2025 年 4 月 2 日,美国政府单方面宣布对中国输美商品征收“对等关税”。这种做法严重违背了国际贸易规则,是典型的单边霸凌行径。美国的这一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中方的正当合法权益,而且从更广泛的层面来看,既对美国自身的利益造成了损害,也对全球经济的发展和产供链的稳定构成了威胁。
面对美国的不合理举动,中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采取了必要的反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在经过国务院批准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正式公布公告。自 2025 年 4 月 10 日 12 时 01 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加征 34%的关税。不过,对于在 2025 年 4 月 10 日 12 时 01 分之前已经从启运地启运,并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 12 时 01 分至 2025 年 5 月 13 日 24 时进口的货物,将不加征此次加征的关税。
与此同时,中方再次敦促美方,希望其能够立即取消单边关税措施。中方始终倡导以平等、尊重、互惠的方式,通过磋商来解决双方之间的贸易分歧,共同维护健康、稳定的国际贸易环境。
本文围绕中美贸易争端展开,美国的单边关税措施引发中方反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美原产进口商品加征 34%关税,中方希望美方取消单边措施,通过磋商解决分歧,以维护国际贸易秩序。
原创文章,作者:Lambert,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kqbond.com/archives/115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