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春送岗位”招聘会:劳动法律监督显成效,宝鸡招聘会:劳动法律监督让就业更安心

宝鸡市总举办的“春送岗位”大型招聘会的情况,应届毕业生李佳乐在应聘时遇到企业试岗期不发工资等问题,向工会法务律师求助,律师不仅为其讲解法律规定,还到用人单位摊位普及知识使其修订用工条款。此次招聘会现场有劳动法律监督服务岗亭,公益律师为求职者答疑解惑、纠正违法招聘行为。宝鸡市总工会提前对企业招聘信息进行监督指导,部分企业也意识到合法用工的重要性并规范招聘。市总工会主席表示将完善监督机制,保障劳动者权益。

在宝鸡的职场舞台上,有这样一群为求职者权益奔走的人,而祝盼和毛浓曦见证了这一幕幕暖心又正义的场景。

3月14日,陕西省宝鸡市职工文化广场热闹非凡,人群如潮水般涌动。应届毕业生李佳乐怀揣着简历,在“劳动法律监督服务岗亭”前艰难地挤过层层人群。他满脸焦虑地向宝鸡市总工会法务律师代晋文求助:“代律师,刚才我应聘了一家企业,各方面我都挺满意的。可企业说有3天的试岗期,这期间不发工资,之后还有半年的试用期,只发基本工资,我就想问问这样是否符合规定啊?”

代晋文听到李佳乐的问题后,神情严肃又认真。他先是向周围同样充满疑惑的求职者详细讲解起劳动法关于工资的相关规定:“试岗期间,只要你提供了劳动,企业却不发工资,这明显属于违法行为。另外,试用期只发基本工资是可以的,但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随后,代晋文带着李佳乐来到用人单位的摊位前,耐心地为企业普及法律知识。在法律的权威和正义面前,企业当场修订了用工条款。

这精彩的一幕就发生在宝鸡市总举办的“春送岗位”大型招聘会上。当天,现场可谓是企业云集,宝鸡市300多家精品企业汇聚于此,涵盖了新业态、服务业、制造业等多个领域,一共提供了5000多个就业岗位。在招聘会的展板上,清晰地印着宝鸡市总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的7项主要内容,其中包括禁止就业歧视、规范试用期、明确薪酬结构等。特别引人注目的是,来自陕西永佳律师事务所的6名穿着红马甲的公益律师,他们就像一群守护正义的使者,在现场为前来咨询的求职者答疑解惑。

宝鸡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部长张锋感慨地说:“这是我们首次尝试在招聘会上设置劳动法律监督服务岗亭,真没想到第一年就这么火,效果远远超出了我们的预期。”原来,往年的招聘会上,他们发现不少求职者对企业的招聘信息充满质疑,而且招聘现场一些侵犯求职者合法权益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招工率和求职者的就业率,于是他们萌生了设置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服务岗亭的想法。

其实,在此次招聘会之前,宝鸡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就已经行动起来了。他们组织了多名公益律师,对参加招聘会的300多家企业的招聘信息进行了全面的劳动用工监督指导。重点针对求职者关注的就业歧视、“盲盒岗位”、虚假信息、口头合同、延长试用期等焦点问题进行督导,真正实现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关口前置”。在招聘会现场,公益律师们更是忙碌不已,他们不仅接受求职者的法律咨询,还对一些用人单位的就业限制条件、虚构职位名称、夸大工作内容、收取报名费或抵押金等违法招聘行为进行了及时纠正,全力护航劳动者的权益。

宝鸡市某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坦诚地说:“对工会介入招聘,我们起初是有顾虑的。但之前公司有过因劳动法律法规落实疏忽,造成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案例,最终导致人才流失。通过这件事,我们深刻地意识到合法用工的重要性,所以接受了工会的建议,规范了招聘用工。”

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陈小平坚定地表示,应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会工作。通过工会的提前介入和预防,可以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将问题化解在萌芽阶段。宝鸡市总也将不断完善常态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制,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全过程”法律监督,让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

本文围绕宝鸡市总“春送岗位”大型招聘会展开,讲述了求职者遇到企业不合理用工情况,工会法务律师及时提供帮助并纠正企业违法条款。招聘会现场设置劳动法律监督服务岗亭,公益律师为求职者答疑、纠正违法招聘行为。宝鸡市总工会提前对企业招聘信息进行监督指导,部分企业认识到合法用工的重要性。市总工会主席强调以法治推进工会工作,完善监督机制保障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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