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聚焦新修订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介绍了其发布与施行时间,阐述了修订的背景、存在的问题以及新条例提出的解决措施,还提及了保障政策落地的办法和后续相关助力中小企业的举措。
近期,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正式发布,该条例将于6月1日起开始施行。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朱玉指出,“此次对《条例》进行修订,是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一次重要制度升级。”这一修订举措意义重大,它将有效提升中小企业账款的回款效率,帮助部分企业缓解现金流困难的局面。同时,通过打出“刚性约束 + 市场重构 + 维权赋能”的组合拳,能够进一步规范账款支付行为,把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从单纯的“要账难”治理提升到市场化信用机制建设的新高度。
据了解,现行的《条例》自2020年9月1日实施以来,在依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近年来,受国内外复杂形势的影响,中小企业面临着诸多困境,应收账款规模不断增长,账期也逐渐拉长,“连环欠”的现象较为突出。
朱玉向记者透露,“我们在调研过程中发现,有14%的企业反映应收账款拖欠、回款慢是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而且,现行《条例》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针对这些情况,新修订的《条例》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一方面,针对由于主体界定模糊导致的规避行为,新条例明确了适用范围,将“控股或实际控制关系企业”纳入规制范围,防止企业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债务。另一方面,推行“快速调解 + 强制仲裁”机制,在省、市两级设立中小企业账款纠纷调解中心,专门负责受理、协调中小企业被拖欠账款的投诉案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投诉处理机制是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的一项重要举措。《条例》主要从三个方面对其进行了修改完善:其一,明确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要建立国家统一的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其二,明确相关时限,受理投诉部门应当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将投诉转交处理投诉部门,处理投诉部门应当在30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给投诉人,若情况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处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其三,明确受理投诉部门、处理投诉部门、投诉人、被投诉人等各主体的权利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为了切实保障政策能够落地见效,《条例》专门设立了“法律责任”专章。明确规定国有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要对负有责任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同时,要求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
朱玉表示,“我们将通过专题培训、分发政策手册等形式,为中小企业精准解读《条例》等法规要点,帮助企业理解维权路径,提高中小企业政策知晓率。”协会还将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中小企业领域矛盾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协助中小企业调解应收账款合同纠纷问题。此外,协会会整合零散投诉形成行业合力,代表企业与拖欠方进行集体谈判。
除此之外,还将推动数字化赋能与数据共享。依托中国中小企业数字服务平台,构建“全国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数字化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合同签订、货物交付、验收确认等全流程数据上链存证,推广电子合同签约及交易存证服务,确保履约记录可追溯、可仲裁,解决中小企业举证难题。同时,对接市场监管、税务、司法等政府部门,建立智能化的应收账款确权机制,为中小企业提供一键式确权服务,确权后的应收账款可直接用于融资质押或司法维权。
本文围绕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展开,先介绍了条例修订施行的情况及意义,接着说明修订背景是现行条例存在问题及中小企业面临的困境,然后阐述新条例的解决措施、投诉处理机制的完善、保障政策落地办法,最后提及协会和数字化等助力中小企业的举措,旨在通过一系列举措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促进其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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