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技厅为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发展新质生产力,印发了《黑龙江省技术经理人备案管理办法》,并介绍了备案对象和备案人员需满足的条件。
近日,黑龙江省科技厅为了进一步加强本省技术经理人队伍的建设,着力培养出一批“懂科技、懂产业、懂资本、懂市场、懂管理”的技术转移专业人才。通过这些专业人才的努力,能够推动更多的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的企业,并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从而因地制宜地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此,省科技厅正式印发了《黑龙江省技术经理人备案管理办法》。
据相关介绍,此次备案的对象是那些在黑龙江省内积极从事科技成果挖掘、培育、孵化、熟化、评价以及推广等一系列工作的人员。这些人员在成果资源、政策法规、科技投融资、产业需求、企业孵育等方面具备一定的优势,他们能够有效地促成科技成果在黑龙江省内实现落地转化。
对于备案人员,有着明确的要求。备案人员必须有可依托的工作单位,并且需要具备三年以上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经验。同时,还至少要满足以下四项条件中的其中一项:其一,在近三年时间里,作为主要人员成功促成两项以上的科技成果在省内落地转化,所产生的累计经济效益达到200万元以上;其二,近三年作为主要人员促成省内落地的技术合同达到5项(含)以上,累计成交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并且在“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完成认定登记;其三,近三年作为主要人员促成科技成果以作价入股的方式新生成科技型企业2家(含)以上,且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其四,近三年作为主要人员促成企业依托科技成果累计获得融资500万元以上。
本文围绕黑龙江省科技厅印发的《黑龙江省技术经理人备案管理办法》展开,介绍了出台该办法的目的是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推动成果转化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明确了备案对象和备案人员需满足的条件,体现了黑龙江省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积极举措和努力。
原创文章,作者:逸玥,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kqbond.com/archives/4061.html